全國各地的2019年高企認定工作都已接近尾聲,只待結果公布了。經過這幾年國家對于企業補貼方面的完善,高企認定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企業需要提前做好充分的準備、提前著手,提前分析,這樣才有助于企業提高認定成功率。所以意向申報2020年高新的企業,可以開始著手準備明年的申報了。
各位企業朋友在準備2020年及以后年度高企認定的時候,想要能夠充分達標,要注意把握住以下8個條件:
(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這里,主要針對剛成立的新企業,要核實好申請認定時是否成立365個日歷天數以上。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這里,如果僅有實用新型專利,數量一定要有保障;其次,鼓勵企業申報和轉讓I 類知識產權,且最好在2020年元旦前完成轉讓,轉讓時務必核實好目標專利是否已被用于其他公司申報高企。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一定是生產產品應用的核心技術屬于《領域》范圍,而不是產品屬于《領域》范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在職人員可通過企業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來鑒別,這里提示一下:千萬別造假!依法繳納為上策!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 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這里說的主要產品,應占高新產品50%以上比例,且主要產品必須有核心知識產權對應;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8)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高企認定,除了初次認定外,還需要經歷三年一次的重新認定(高企資格有效期為三年)。想要坐得穩,還須做以下幾項工作:
(1)提送年報企業須在資格有效期內每年5月底前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進行年報填寫。筆者認為,年報填寫數據應與重新認定時提供的相關數據保持一致;
(2)信息變更:企業發生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時,應在三個月內向認定機構報告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進行相關變更操作;
(3)異地搬遷:異地搬遷企業也須進行相應的流程操作,具體內容請查看《辦法》或《指引》,此處不做贅述。